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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位于西北地区的中心地带,是黄河、长江的重要水源涵养区,是多民族交汇融合地区,是中原联系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的桥梁和纽带,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西北地区民族团结、繁荣发展和边疆稳固,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甘肃是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战略通道,在全国发展稳定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改革开放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很大成就,正处在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由于自然、地理、历史等原因,甘肃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与全国的差距仍在拉大,需要国家给予支持。
甘肃省的问题中,城镇规划君何方洪认为最为关键的就是地级行政区划不够科学合理,导致甘肃省没有形成经济增长极。因此,城镇规划君何方洪经认真分析,认为甘肃省有必要尽快对地级行政区划进行优化调整,比如可以考虑将嘉峪关市并入酒泉市形成一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同时可以考虑将敦煌市升格为地级市,并扩大金昌市的市域规模。
一、甘肃省地级行政区划调整历史情况
在甘肃省解放前夕,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布命令,确定了甘肃省的行政区划。1949年8月26日,甘肃省会兰州市获得解放后,中共甘肃省委、甘肃行政公署、兰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领导机关随军进驻兰州,在省委的领导下,迅速完成了对国民党政权的接管改造工作,建立起各级人民民主政权组织。几十年来,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本着有利于生产、有利于民族团结和便于领导的原则,对地、市、州组织规模和行政区划进行过多次的调整。现将主要沿革情况分4个历史时期概述如下。
(一)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49年10月—1956年12月)
1949年8月15日,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命令,确定了甘肃的行政区划。全省共划分为庆阳(前称陇东)、平凉、天水、武都、眠县、定西(同年9月中旬由会宁分区易名定西分区)、临夏、武威、酒泉9个分区和兰州市。同年9月,又设立了张掖分区。1950年5月,经西北军政委员会批准,撤销了张掖分区和岷县分区建制。同时,将夏河县和卓尼白治区改为省直辖。
1953年5月,甘肃省政府决定甘南藏区行政区划有夏河、卓尼、临潭3个县和挑源、欧拉、龙江3个行政委员会等。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颁布后,于1953年10月成立了甘南藏族自治区。并以平凉专区的西吉、海原、固原三县和隆德县的10个乡,静宁县的2个乡以及靖远县的1个乡为基础成立了西海固回族自治区。到1954年8月甘肃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省辖8个区、2个自治区和1个市。
1954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决定,撤销宁夏省建制,将宁夏省与甘肃省合并为甘肃省。为适应甘宁两省合并后的新情况,甘宁两省于同年8月召开了甘肃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9月下旬,甘肃省人民政府与宁夏省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宣布“宁夏省建制撤销,与甘肃省合并为甘肃省。原宁夏省管辖的银川专区、河东回族自治区和蒙古自治区划归甘肃省管辖。
1955年2月,甘肃省人民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决定,将各区专员公署改为专员公署。同年10月,根据中央关于“紧缩省、专区,加强县、乡、镇”的指示,撤销酒泉、武威专区建制,合并成立张掖专区,将平凉、庆阳专区合并为平凉专区。为加强对玉门油矿的领导,同年12月成立了省直辖的县级玉门市。并先后将甘南藏族自治区改为甘南藏族自治州,西海固回族自治区改为固原回族自治州,河东回族自治区改为吴忠回族自治州,蒙古自治区改为巴音浩特蒙族自治州。
1956年1月,甘肃省辖皋兰县划归定西专区管辖。4月,巴音浩特蒙古族自治州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11月,临夏专区改建为临夏回族自治州。到了1956年12月,甘肃省辖平凉、天水、武都、定西、张掖、银川6个专区,兰州、玉门(县级)2个市和甘南、临夏、固原、吴忠4个自治州。
(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7年1月—1966年5月)
在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10年中,甘肃省行政区划先后进行多次调整,特别是在人民公社化、大跃进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做出较大的调整。
1958年的变化情况,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甘、宁分设。根据1957年6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决定,于1958年10月正式成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原宁夏所辖的银川